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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安新国标:食用植物调和油要标明比例
发布时间:2020-03-03 16:44:40浏览次数:
近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》(GB 2717-2018)和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》(GB2719-2018)等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其中,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》(GB 2716-2018)规定,调和油标签要以“食用植物调和油”命名,并要标明比例。即各种单一植物油的营养特点不同,而调和油是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,营养更全面。
  然而,调和油缺乏标准,市面上的调和油标注很混乱。大多是以大豆油为基础,添加花生油、玉米油、葵花籽油、橄榄油等进行调和。
 
  由于没有统一的检测标准,很难检测每种成分的实际含量。一些风味调和油真假难辨,如橄榄油风味调和油、含DHA调和油等,看着营养全面,但其中橄榄油、DHA等实际含量比较低。
 
  新修订的国标规定:单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中不应掺有其他油脂;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“食用植物调和油”命名;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;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可注明产品中大于2%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(占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)。因此,标准实施后,应仔细看配料表,挑到符合需要的调和油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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